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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莲曲 宋 · 俞君宣
小姨学采莲,两腕白于雪。
花色妒缃裙,瓣瓣红如血。
西邻小姑亦采莲,隔岸徒闻语笑喧。
从来不相识,相呼好并船。
停桡花下勤把手,他年何处投箕帚。
苦乐参差不可言,此日花开得来否。
难割藕丝肠,怕逢游冶郎。
归去风吹小簟凉,时闻花外香(清钱尚濠《买愁集》卷上)
记仙女三绝 其三 宋 · 董嗣杲
七言绝句 押支韵
屈曲阑干月半规,藕花香淡水漪漪。
分明一夜文姬梦,只有青团扇子知(清钱尚濠《买愁集》卷上)
诗一首 南宋 · 王清惠
七言律诗 押侵韵
愁到侬时酒自斟,挑灯看剑泪痕深。
黄金台迥少知己,碧玉调高空好音。
万叶秋声孤馆梦,一窗寒月故乡心。
庭前昨夜梧桐雨,劲气潇潇入短襟(清钱尚濠《买愁集》卷七)
军前新乐府四首 其一 黄金贵 清 · 金和
 出处:椒雨集上
黄金贵,贵何似。
一两旧值银一斤,如今一斤有半矣。
借问军兴时,黄金又何用。
路人笑且瞋,军中买者众。
大帅积钱塞破屋,老兵积钱压折轴。
县官钱尚如泥沙,各买黄金私寄家,黄金著翅飞天涯。
自从二月官军来,督战未暇先理财。
所缝黄金囊,可筑黄金台
军中黄金多,市上黄金少。
朝市黄金贵,暮市黄金了。
吾侪觅得金锱铢,尚博全家十日饱。
书生闻之笑口瘖,昨来悔不谈黄金,一言或动将军心。
将军努力入城去,贼是黄金如土处。
缴进应诏所论四事状(前连元祐五年六月奏状)1091年1月9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元祐六年正月九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去年六月具状奏闻,乞申明给还市易折纳产业,及除放积欠盐钱,并人户欠买退绢钱四事,未蒙回降指挥
今月五日,准元祐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尚书省劄子,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
十二月十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臣别具闻奏者。
今重具到元奏状缴连在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臣窃见浙中州县市井人烟,比二十年前,不及四五。
所在酒税课利亏欠,只如杭州酒务课利,昔年三十馀万贯,今来只及二十馀万贯。
其它大率类此。
朝廷力行仁政,不为不久,而公私凋耗,终不少苏,盖是商贾物货,元未通行故也。
自来民间买卖,例少见钱,惟藉所在有富实人户可倚信者赊买而去。
岁岁往来,常买新货,却索旧钱,以此行商坐贾,两获其利。
今浙中州县,所理私债,大半系欠官钱人户。
钱尚不能足,私债更无由催,以此商旅不行,公私受害。
若行此四事,则官之所失,止是虚数,而人户一苏,三二年间,商旅必复通行,酒税课利,渐可复旧,所补不小(《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二。)
此处所云之「四事」,未及酒欠,参卷三一《应诏论四事状》。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108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文献通考》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文编》卷一九、《右编》卷三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六、嘉靖《维扬志》卷三二、乾隆《江都县志》卷三一、光绪《甘泉县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元祐七年五月十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臣闻之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夫民既富而教,然后可以即戎,古之所谓善人者,其不及圣人远甚。
今二圣临御,八年于兹,仁孝慈俭,可谓至矣。
而帑廪日益困,农民日益贫,商贾不行,水旱相继,以上圣之资,而无善人之效,臣窃痛之。
所至访问耆老有识之士,阴求其所以,皆曰,方今民宽政,无它疾苦,但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矫然举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
今大姓富家,昔日号为无比户,皆为市易所破,十无一二矣。
其馀自小民以上,大率皆有积欠
监司督守令,守令督吏卒,文符日至其门,鞭笞日加其身,虽有白圭、猗顿,亦化为筚门圭窦矣。
自祖宗已来,每遥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
祖宗非不知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藉,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捐虚名而收实利也。
自二圣临御以来,每以施舍己责为先务,登极赦令,每次郊赦,或随事指挥,皆从宽厚。
凡今所催欠负,十有六七,皆圣恩所贷矣。
而官吏刻薄,与圣恩异,舞文巧诋,使不该放
监司以催欠为职业,守令上为监司之所迫,下以胥吏之所使,大率县有监催千百家,则县中胥徒举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则此等皆寂寥无获矣。
自非有力之家,纳赂请赇,谁肯举行恩贷,而积欠之人,皆邻于寒饿,何赂之有。
其间贫困扫地,无可蚕食者,则县胥教令供指平人,或云衷私擅买,抵当物业,或虽非衷私,而云买不当价,似此之类,蔓延追扰,自甲及乙,自乙及丙,无有穷已。
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钱,谓之破限。
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
嗟乎,圣人在上,使民不得为陛下赤子,而皆为奸吏食邑户,此何道也!
商贾贩卖,例无现钱,若用现钱,则无利息,须今年索去年所卖,明年索今年所赊,然后计算得行,彼此通济
今富户先已残破,中民又有积欠,谁敢赊卖物货,则商贾自然不行,此酒税课利所以日亏,城市房廊所以日空也。
诸路连年水旱,上下共知,而转运司窘于财用,例不肯放税,纵放亦不尽实。
虽无明文指挥,而以喜怒风晓官吏,孰敢违者。
所以逐县例皆拖欠两税,较其所欠,与依实检放无异,于官了无所益,而民有追扰鞭挞之苦。
近日诏旨,凡积欠皆分为十料催纳,通计五年而足。
圣恩隆厚,何以加此。
而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料指挥,馀皆并催。
纵使尽依十料,吏卒乞觅,必不肯分料少取。
人户既未纳足,则追扰常在,纵分百料,与一料同。
臣顷知杭州,又知颍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蹙,死亡过半。
欠籍不除,以至亏欠两税,走陷课利,农末皆病,公私并困。
以此推之,天下大率皆然矣。
臣自颍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麦如云。
臣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
云:「丰年不如凶年。
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
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
言讫泪下,臣亦不觉流涕。
又所至城邑,多有流民。
官吏皆云:「以夏麦既熟,举催积欠,故流民不敢归乡」。
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
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
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馀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臣自到任以来,日以检察本州积欠为事。
内已有条贯除放,而官吏不肯举行者,臣即指挥本州一面除放去讫。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未有明文者,即且令本州权住催理,听候指挥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有碍者,臣亦不敢住催。
各具利害,奏取圣旨,谨件如左。
一、准元祐五年五月十四日敕节文:「应实封投状承买场务第五界已后,见欠未纳净利过日钱,亦许比第四界以前三界内一界小数催纳」。
上件条贯,止为过界有人承买场务,可以分界,见得最小一界钱数豁除见欠,其间界满,无人承买场务,只勒见开沽人认纳过日钱数者,即无由分界,见得小数,所以不该上条除放。
朝廷为见无人承买场务,比之有人承买者,尤为败阙,不易送纳,反不该上条除放,于理不均,故于元祐六年颁条贯内,别立一条:「诸场务界满未交割者,且令依旧认纳课利,及过日钱,若委因事败阙,或一年无人投状承买,经县自陈申州,本州差官,限二十日体量减定净利钱数,令承认送纳,仍具减定钱数出榜,限一季召人承买。
无人投状,本州再差官减定出榜
限满,又无人投状,依前再减出榜
若减及五分以上,无人投状,申提刑司差官与本州县官同共相度,再减节次,依前出榜
如减八分以上,无人投状承买,委是难以出纳净利钱,即所差官与本州县保明申提刑司审察,保明权停闭讫奏(自界满后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
臣今看详,朝廷立此两条,圣恩宽厚,敕语详备,应有人无人承买场务,皆合依条就小送纳,无可疑惑。
只缘官吏多以刻薄聚敛为心,又不细详条贯,所以诸处元只施行逐界通比就小催纳指挥,其界满无人承买,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条贯多不施行。
臣细详上条,既云「自界满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即是分明指定合依临停闭日减定最小钱数送纳。
虽逐次减定钱数不同,缘皆未有人承买,不免更减,终非定数。
既已见得临停闭日所减定数,岂可却更追用逐次虚数为定!
臣已指挥本州行下属县,应界满败阙无人承买场务,系见开沽人承认送纳者,并依上条只将临停闭日所定最小钱数为额催纳。
内未停闭已前,有人承买,即系上条,各以当限所减定钱数为额催纳。
以上如有欠负,即将已前剩纳过钱数豁除。
如已纳过无欠负者,即给还所剩,本州已依应施行讫。
深虑诸路亦有似此施行未尽处,乞圣旨备录行下。
一、准元祐五年四月九日朝旨:「应大赦以前,见欠蚕盐和买青苗钱物,元是冒名,无可催理,或全家逃移,邻里抱认,或无头主,均及干系人者,并特与除放」。
今勘会江都县人户积欠青苗钱斛二万四千九百二十贯石,内四千九百贯石,系大赦已前欠负逃移,臣已指挥本州,依上件朝旨除放去讫。
一千五百二十五贯石,虽系大赦前欠负,却系大赦后逃移,未有明文除放,见今无处催理,不免逐时行下乡村勘会,虚有搔扰。
臣已指挥本州更不行下,欲乞圣旨指挥应大赦前欠负蚕盐和买青苗钱,但见今逃移无处催理者,本县官吏保明,并与除放。
〔贴黄〕勘会上件朝旨,经隔二年,不为除放,臣今来方始施行。
深虑诸州、军亦有似此大赦前欠蚕盐和买青苗钱逃移人户,合依圣旨除放,而官吏不为施行者,乞更赐行下免罪改正。
一、检准《熙宁编敕》:「诸主持仓库欠折官物、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元无欺弊者,其产业虽已估计倍纳入官,许以所收子利纽计还元欠官钱,数足,即给还或贴纳所欠钱数,相兼收赎,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条施行。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欠人有欺弊,亦准此」。
此乃祖宗令典,虽熙宁新法,亦许准折欠数,数足便还。
只因元丰四年十二月内,两浙转运司奏,买扑之人多是作弊,拖欠合纳课利,须至官司催逼紧急,却便乞依条将产业在官,拘收子利,折还系元抵田产物业。
窃缘所出花利微细,卒填所欠官钱不足。
看详买扑场务,并系人户情愿实封投状,抱认勾当,其课利依条自合逐月送纳,即与公人主持仓库欠折官物陪填事体不同。
今相度欲乞于《编敕》内删去「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八字,因此立法,诸主持官物欠折无欺弊者,其产业估纳入官,以所收子利,准折欠数,候足给还,或贴纳钱收赎。
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法。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元欠有欺弊,仍以所估纳抵产子利,准折欠数,通计偿足给还抵产。
其以前欠负,亦准此,内剩纳过钱数,仍给还所剩。
一、准元丰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明堂赦书》节文:「开封府及诸路人户,见欠元丰元年以前夏秋租税,并沿纳不以分数,及二年以前误支雇食水利罚夫买扑场务出限罚钱,并免役及常平息钱,并特与除放」。
是时转运司申中书称,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及和预买细绢,并系人户已请官本,不合一例除放。
中书批状云:勘会赦书内,即无见欠丁口盐钱并盐博绢米及和预买䌷绢已请官本除放之文,因此州县却行催理。
至元丰八年登极赦书,亦是除放两税,沿纳钱物。
后来尚书户部仍举行元丰四年中书批状指挥,逐年蚕盐钱绢和预买䌷绢等,系已请官本,并不除放。
臣今看详,内蚕盐钱绢一事,盐本至轻,所折钱绢至重。
只如江都县每支盐六两,折绢一尺。
盐六两,元价钱一十文五分足,绢一尺,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
其支盐纳钱者,每盐五斤五两,纳钱三百三十一文八分足,比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已多一百八十三文足。
又将钱折,所估价至低。
又有仓省加耗及脚剩之类,一文至纳四五文。
今来既不除放,即须催纳绢折色,所以人户愈觉困苦。
臣今看详,丁口盐钱绢既为有官本,难议除放,即合据所支盐斤两实直价钱催纳,岂可将折色绢上增起钱数尽作官本,显是于理合放,于条未有明文。
臣已指挥本州,应登极赦前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之类,只据当时所支官物实直为官本催纳,其因折色增起钱数,并权住催理,听候朝旨。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依此除放。
一、准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续准元祐二年二月七日都省批状:「知郑州张璪劄子奏,臣伏睹《明堂赦书》节文,诸路人户,见欠市易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臣自到州,契勘得本州旧系开封府管城县日,本县市易抵当所,于元丰二年五月以后,节次准市易上界牒,准太府寺牒支降到疋帛散茶,令搭息出卖
其本州自合依条许人户用物货等抵请及见钱变易,本州却赊卖与人户,仍不曾结保,致有二百九十八户除纳外,共拖欠下官钱计一千九百馀贯文。
虽契勘得逐户名下见欠各只是二百以下,本州为是元管勾官司违法赊散,不依太府寺搭息出卖指挥,致人户亦不曾用物货抵请,即与市易旧法许人结保赊请金银物帛见欠官本事体不同,以此未敢引用赦敕除放。
系上件人户所欠物帛价钱,本因官吏违法赊过,其人户元不知有此违碍。
伏望圣慈矜恤,特许依赦除放,庶使贫民均被圣泽」。
户部看详,住罢赊请,后来违法赊散过钱物,并府界县分人户抵当亏本糯米,各与未罢已前依条赊请事体不同。
今勘当难以依赦除放。
都省批状,依户部所申。
又续准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敕:「勘会内外见欠市易非违法赊请人户,已降指挥,二百文已下除放,其外路系违法者,即不该除放。
切缘本因官司违法赊卖,今来人户若不量与蠲放,显见独不沾恩,须议指挥」。
十月二十五日奉圣旨,令户部指挥诸路,契勘官私违法除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钱二十文已下者,并与除放。
又续准元祐四年正月初十日转运司牒:「准尚书户部符,据淮南转运司状,契勘本路市易欠钱,除依条赊借,并元系经官司违法赊欠,已依上项赦敕朝旨施行外,元有未承元丰四年五月十九日朝旨住罢赊借以前,并以后有人户于市易务差出计置变易勾当人等头下赊借钱物,见欠不及二百及二十以下,今详所降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敕》,止言市易欠钱人户,见欠二百文以下除放,并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朝旨,亦止言官司违法赊借,见欠二十文以下除放,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于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本司疑虑,未敢一例除放申部者。
本部看详,《明堂赦》云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二百以下除放。
及近降朝旨,亦止云官私违法私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二百以下除放,即无似此窠名明文
今据所申符,本司主者详此,一依前后所降朝旨施行,无至违误」。
臣今看详,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止言「应内外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并与除放」。
赦文简易明白,元不分别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亦不拘限官司依条赊卖或违法俵散,及有无抵当结保搭息不搭息之类,但系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者,便合依赦除放,更无疑虑。
切原圣意,盖为市易务钱,本缘奸臣贪功希赏,设法陷民,赤子无知,为利所罔,故于即位改元躬祀明堂始见上帝之日,亲发德音,特与除放。
皇天后土,实闻此言。
当时有识,已恨所放不宽,既知小民为官法所陷,何惜不与尽放,更立二百贯之限。
然是时欠负穷民,无不鼓舞涕泣,衔荷恩德。
曾未半年,已有刻薄臣寮,强生支节,析文破敕,妄作申请,致有上项续降圣旨及都省批状指挥,应官司违法赊借者,止放二十以下,其于差出勾当名下赊请者,并不除放一文,使宗祀赦文,反为虚语,非独失信于民,亦为失信于上帝矣。
所系至大,而俗吏小人曾不为朝廷惜此,但知计析锥刀之末,实可痛悯。
臣窃仰料二圣至仁至明,已发德音,除放二百以下,岂有却许刻薄臣寮出意阻难追改不行之理?
必是当时议者,以为欠钱之人,诈立私下赊买人姓名,分破钱数,令不满二百,侥倖除放,以此更烦朝省别立上项条约,以防情弊,一时指挥,不为无理。
今来岁月已久,人户各蒙监催枷锢鞭挞,困苦理极,若非本身实欠,岂肯七年被监,不求诉免?
以此观之,凡今日欠户,并是实欠,必非私相计会为人分减之人,明矣。
伏望圣慈,特与举行元祐元年九月六日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以下,不以官私违法不违法,及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者,并与除放,所贵复收穷困垂死之民,稍实宗祀赦书之语,以答天人之意。
一、准元祐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将府界诸路人户,应见欠诸般欠负,以十分为率,每年随夏秋料各带纳一分,所有前后累降催纳欠负分料展阁指挥,更不施行」。
臣今看详上项指挥,明言应见欠诸般欠负并分十料催纳,元不曾分别系与不系因灾伤分料展阁之数,圣恩宽大,诏语分明,但系欠负,无不该者。
只因户部出纳之吝,别生支节,谓之申明。
其略云:「本部看详,人户见催逐年拖欠下夏秋租税赃赏课利省房没官等钱物,若不系因灾伤许分料展阁理纳之数,自不该上条」。
尚书省八月三日批状指挥,依所申施行,即不曾别取圣旨。
臣尝谓二圣即位已来,所行宽大之政,多被有司巧说事理,务为艰阂,使已出之令,不尽施行,屯膏反汗,皆此类也。
兼检会元祐敕节文:「诸灾伤倚阁租税,至丰熟日,分作二年四料送纳,若纳未足而又遇灾伤者,权住催理」。
今来元祐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圣旨指挥,虽分为十料,比旧稍宽,又却冲改前后分料展阁指挥,即虽遇灾伤,亦须催纳。
水旱之民,当年租赋尚不能输,岂能更纳旧欠?
显是缘此指挥,反更不易,欲望特降圣旨,应诸般欠负,并只依元祐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指挥,分十料施行。
仍每遇灾伤,依元祐敕权住催理。
内人户拖欠两税,不系灾伤倚阁者,亦分二年作四料送纳,未足而遇灾伤者,亦许权住催理。
所有户部申明都省批状指挥,乞不施行。
〔贴黄〕议者必谓若如此施行,今后百姓皆不肯依限送纳两税,侥倖分料。
臣以谓不然。
《编敕》明有催税末限不足分数官吏等第责罚,令佐至冲替,录事司户与小处差遣,典押勒停,孔目、管押官降资,条贯至重,谁敢违慢。
若非灾伤之岁,检放不尽实者,何缘过有拖欠。
若朝廷不恤,须得并催,则人户惟有逃移,必无纳足之理。
一、臣先知杭州日,于元祐五年九月奏:「臣先曾具奏,朝廷至仁,宽贷宿逋,已行之命,为有司所格沮,使王泽不得下流者四事。
其一曰:见欠市易籍纳产业,圣恩并许给还,或贴纳收赎。
而有司妄出新意,创为籍纳、折纳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该给赎。
其二曰:积欠盐钱,圣旨已许止纳产盐场监官本价钱,其馀并与除放。
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其三曰:登极大赦以前人户,以产当酒见欠者,亦合依盐当钱法,只纳官本。
其四曰:元丰四年杭州拣下不堪上供和买绢五万八千二百九十疋,并抑勒配卖与民,不住鞭笞,催纳至今,尚欠八千二百馀贯,并合依今年四月九日圣旨除放。
然臣具此论奏,自经一百八日,未蒙回降指挥,乞检会前奏四事,早赐行下」。
尚书省取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
十二月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轼别具闻奏。
臣已于元祐六年正月九日,备录元状,缴连奏去讫,经今五百馀日,依前未蒙施行。
伏乞检会前奏,一处行下。
右,谨件如前。
今所陈六事及前所陈四事,止是扬州杭州所见。
窃计天下之大,如此六事、四事者多矣。
若今日不治,数年之后,百姓愈困愈急,流亡盗贼之患,有不可胜言者。
伏望特留圣意,深诏左右大臣,早赐果决行下。
臣伏见所在转运、提刑,皆以催欠为先务,不复以恤民为意。
盖函、矢异业,所居使然。
臣愚欲乞备录今状及元祐六年正月九日所奏四事,行下逐路安抚钤辖司,委自逐司选差辖下官僚一两人,不妨本职,置司取索逐州见催诸般欠负科名户眼,及元欠因依,限一月内具委无漏落,保明供申,仍备录应系见行欠负敕条,出榜晓示。
如州县不与依条除放,许诣逐司自陈,限逐司于一季内看详了绝,内依条合放而州县有失举行者,与免罪改正讫奏。
其于理合放而未有明条或于条有碍者,州权住催理,奏取敕裁,仍乞朝廷差官三五人置局看详,立限结绝。
如此则期年之间,疲民尚有生望,富室完复,商贾渐通,酒税增羡,公私宽泰,必自此始也。
臣身远言深,罪当万死,感恩徇义,不能默已。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本州近准转运司牒坐准户部符:「臣寮上言,去岁灾伤人户,农事初兴,生意稍还,正当惠养,助之苏息。
伏望圣慈许将去年检放不尽秋税元只收三二分已下者,系本户已是七八分灾伤,今来若纳钱尚有欠,必是送纳不前,乞特与除放。
其馀纳钱见欠人户,亦乞特与减免三分外,若犹有欠,并上二等户,如不可一例减放,则并乞特与展限,候今年秋熟,随秋料送纳」。
其言至切,寻蒙圣恩送下户部
本部却只检坐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节文灾伤带纳欠负条贯应破诏旨,其臣寮所乞放免宽减事件,元不相度可否。
显是圣慈欲行其言,而户部不欲,虽蒙行下,与不行下同。
臣今来所论,若非朝廷特赐指挥,即户部必无施行之理。
〔又贴黄〕臣今所言六事及旧所言四事,并系民心邦本,事关安危,兼其间逐节利害甚多,伏望圣慈少辍清闲之顷,特赐详览。
〔又贴黄〕准条,检放灾伤税租,只是本州差官计会令佐同检,即无转运司更别差官覆按指挥
臣在颍州,见逐州检放之后,转运司更隔州差官覆按虚实,显是于法外施行,使官吏畏惮不敢尽实检放。
近日淮南转运司为见所在流民倍多,而所放灾伤,多不及五分支破,贫粮有限,恐人情未安,故奏乞法外支给,若使尽实检放,流民不应如此之多,与其法外拯济于既流之后,曷若依法检放于未流之前,此道路共知,事之不可欺者也。
臣忝居侍从,不敢不具实以闻奏。
〔又贴黄〕京师所置局,因令看详畿内欠负。
闺怨 宋末元初 · 郑思肖
七言绝句 押阳韵
画眉夫婿客游梁,独理瑶琴山水长。
莫上翠楼凭几望,陌头无数碧垂杨(清钱尚濠《买愁集》卷上)
诗一首 北宋 · 李之仪
美人在时花满堂,美人去后留空床。
床上绣衾闲不寝,至今三载犹馀香。
香亦竟不灭,人亦竟不来。
相思复相忆,白露湿苍苔(清钱尚濠《买愁集》卷上)
答手诏条陈十事1043年9月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二、《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皇朝文鉴》卷四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二四九、《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传》、《经济类编》卷九、《右编》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伏奉手诏:「今来用韩琦、范仲淹、富弼,皆是中外人望,不次拔擢。
韩琦暂往陕西范仲淹、富弼皆在两地,所宜尽心为国家,诸事建明,不得顾避;
章得象等同心忧国,足得商量。
如有当世急务可以施行者,并须条列闻奏,副朕拔擢之意」者。
臣智不逮人,术不通古,岂足以奉大对。
然臣蒙陛下不次之擢,预闻政事,又诏意丁宁,臣战汗惶怖,曾不获让。
臣闻历代之政,久皆有弊,弊而不救,祸乱必生。
何哉?
纲纪寖隳,制度日削,恩赏不节,赋歛无度,人情惨怨,天祸暴起。
尧舜能通其变,使民不倦。
《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此言天下之理有所穷塞,则思变通之道;
既能变通,则成长久之业。
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
然则欲正其末,必端其本;
欲清其流,必澄其源。
臣敢约前代帝王之道,求今朝祖宗之烈,采其可行者条奏。
愿陛下顺天下之心,力行此事,庶几法制有立,纲纪再振,则宗社灵长,天下蒙福。
一曰明黜陟。
臣观《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然则尧舜之朝,建官至少,尚乃九载一迁,必求成绩,而天下大化,百世之后,仰为帝范。
我祖宗朝,文武百官皆无磨勘之例,可旌者,擢以不次;
无所称者,至老不迁。
故人人自励,以求绩效。
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
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此岂尧舜黜陟幽明之意耶!
假如庶僚中有一贤于众者,理一郡县,领一务局,思兴利去害而有为也,众皆指为生事,必嫉之沮之,非之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
故不肖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也。
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
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
利而不兴则国虚,病而不救则民怨,弊而不去则小人得志,坏而不葺则王者失。
贤不肖混淆,请托侥倖,迁易不已,中外苛且,百事废堕,生民久苦,群盗渐起。
劳陛下旰昃之忧者,岂非官失其正而致其危耶!
至若在京百司,金谷浩瀚,权势子弟长为占据,有虚食禀禄,待阙一二年者。
暨临事局,挟以势力,岂肯恪恭其职?
使祖宗根本之地,纲纪日隳。
故在京官司,有一员阙,则争夺者数人。
其外任京朝官,则有私居待阙,动踰岁时,往往到职之初,便该磨勘,一无勤效,例蒙迁改。
此则人人因循,不复奋励之由也。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两地臣僚,有大功大善,则特加爵命;
无大功大善,更不非时进秩。
其理状寻常而出者,祇守本官,不得更带美职。
应京朝官在台省馆阁职任,及在审刑大理寺开封府、两赤县、国子监诸王府,并因保举及选差监在京重难库务者,并须在任三周年,即与磨勘
若因陈乞,并于中书审官院愿在京差遣者,与保举选差不同,并须勾当通计及五周年,方得磨勘
如此则权势子弟,肯就外任,各知艰难。
亦有俊明之人,因此树立,可以进用。
如今日已前受在京差遣勾当者,且依旧日年限磨勘
其未曾交割勾当,却求外任者,并听其外任。
在京朝官到职勾当及三年者与磨勘,内前任勾当年月日及公程日限,并非因陈乞而移任在道月日,及升朝官在京朝请月日,并令通计。
其远官近地,劳逸不同,并在假待阙及公程外住滞,或因公事,非时移替,在道月日委有司别行定夺闻奏。
如任内有私罪并公罪徒以上者,至该磨勘日,具情理轻重,别取进止。
其庶寮中有高才异行,多所荐论,或异略嘉谋,为上信纳者,自有特恩改迁,非磨勘之可滞也。
又外任善政著闻,有补风化;
或累讼之狱,能辨冤沈;
或五次推勘,人无翻讼;
或劝课农桑,大获美利;
京城库务,能革大弊,惜费钜万者,仰本辖保明闻奏,下尚书省集议。
为众所许,则列状上闻,并与改官,不隔磨勘
或有异同,各以所执取旨,出于圣断。
仍请诏下审官院、流内铨、尚书考功,应京朝官选人逐任得替,明具较定考绩、结罪闻奏。
内有事状猥滥,并老疾愚昧之人,不堪理民者,别取进止。
已上磨勘考绩条件,该说不尽者,有司比类上闻。
如此,则因循者拘考绩之限,特达者加不次之赏,然后天下公家之利必兴,生民之病必救,政事之弊必去,纲纪之坏必葺,人人自劝,天下兴治,则前王之业,祖宗之权,复振于陛下之手矣。
其武臣磨勘年限,委枢密院比附文资定夺闻奏。
二曰抑侥倖。
臣闻先王赏延于世,诸侯有世子袭国,公卿以德而任,有袭爵者,《春秋》讥之。
及汉之公卿,有封爵而殁,立一子为后者,未闻馀子皆有爵命。
其次宠待大臣,赐一子官者有之,未闻每岁有自荐其子弟者。
祖宗之朝,亦不过此。
真宗皇帝以太平之乐,与臣下共庆,恩意渐广。
大两省知杂御史以上,每遇南郊并圣节,各奏一子充京官,少卿、监奏一子充试衔。
正郎、带职员外郎,并诸路提点刑狱以上差遣者,每遇南郊,奏一子充斋郎
大两省等官,既奏得子充京官,明异于庶僚,大示区别,复更每岁奏荐,积成冗官
假有任学士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
今百姓贫困冗官至多。
授任既轻,政事不举;
俸禄既广,刻剥不暇。
审官院常患充塞,无阙可补。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两府两省官等,遇大礼许奏一子充京官,如奏弟侄骨肉,即与试衔外,每年圣节更不得陈乞。
如别有勋劳著闻于外,非时赐一子官者,系自圣恩。
转运使及边任文臣初除授后,合奏得子弟身事者,并候到任二年无遗阙,方许陈乞。
如二年内非次移改者,即许通计三年陈乞。
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少卿、监以上,并同两省,遇大礼各奏荐子孙。
正郎、带馆职员外郎,并省府推判官、外任提点刑狱以上,遇大礼合该奏荐子孙者,须是在任及二周年,方得陈乞。
已上有该说不尽者,委有司比类闻奏。
如此则内外朝臣,各务久于其职,不为茍且之,兼抑躁动之心;
亦免子弟充塞铨曹,与孤寒争路,轻忽郡县,使生民受弊。
其武臣入边上差遣,并大礼合奏荐子弟者,乞下枢密院详定比类闻奏。
又国家开文馆,延天下英才,使之直秘庭,览群书,以待顾问,以养器业,为大用之备。
今乃登进士高等者,一任才罢,不以能否,例得召试而补之。
两府两省子弟亲戚,不以贤不肖,辄自陈乞馆阁职事者,亦得进补。
太宗皇帝崇文院秘阁,自书碑文,重天下贤才也。
陛下当思祖宗之意,不宜甚轻之。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进士三人内及第者,一任回日,许进于教化经术文字十轴,下两制看详,作五等品第。
中第一第二等者,即赐召试;
试又优等,即补馆阁职事。
两府两省子弟,并不得陈乞馆阁职事及读书之类。
御史台画时弹劾,并谏院论奏。
馆阁阙人,即委两地举文有古道、才堪大用之士,进名同举,并两制列署表章,仍上殿称荐,以充其职。
如此,则馆阁职事更不轻授,足以起朝廷之风采,绍祖宗之本意,副陛下慎选矣。
三曰精贡举。
臣谨按《周礼》卿大夫之职,各教其所治,三年一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乃献贤能之书于王(贤为有德行,能为有道艺。)
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天府,太庙之宝藏也。)
盖言王者举贤能,所以上安宗社,故拜受其名,藏于庙中,以重其事也。
卿大夫之职,废既久矣,今诸道学校,如得明师,尚可教人六经,传治国治人之道。
而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
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将何以救?
在乎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
或谓救弊之术无乃后时,臣谓四海尚完,朝谋而夕行,庶乎可济,安得晏然不救,坐俟其乱哉!
臣请诸路州郡有学校处,奏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
其取士之科,即依贾昌朝等起请,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
诸科墨义之外,更通经旨。
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至要。
欧阳修、蔡襄更乞逐场去留,贵文卷少而考校精。
臣谓尽令逐场去留,则恐旧人捍格,不能创习策论,亦不能旋通经旨,皆忧弃遗,别无进路。
臣请进士旧人三举以上者,先策论而后诗赋。
许将三场文卷通考,互取其长。
两举、初举者,皆是少年,足以进学,请逐场去留。
诸科中有通经旨者,至终场,别问经旨十道,如不能命辞而对,则于知举官员前,讲说七通者为合格。
不会经旨者,三举已上即逐场所对墨义,依自来通粗施行。
两举、初举者,至于终场日,须八通者为合格。
又外郡解发进士、诸科人,本乡举里选之式,必先考其履行,然后取以艺业
今乃不求履行,惟以词藻、墨义取之,加用封弥,不见姓字,实非乡里举选之本意也。
南省考试举人,一场试诗赋,一场试策,人皆精意,尽其所能。
复考校日久,实少舛谬。
及御试之日,诗赋文论共为一场,既声病所拘,意思不远,或音韵中一字有差,虽生平苦辛,即时摈逐。
如音韵不失,虽末学浅近,俯拾科级。
既乡举之处不考履行,又御试之日更拘声病,以此士之进退,多言命运而不言行业
明君在上,固当使人以行业而进,而乃言命运者,是善恶不辨而归诸天也,岂国家之美事哉!
臣请重定外郡发解条约,须是履行无恶、艺业及等者,方得解荐,更不封弥试卷。
南省考试之人,已经本乡询考履行,却须封弥试卷,精考艺业,定夺等第,进入御前。
选官覆考,重定等第讫,然后开看南省所定等第,内合同姓名偶有高下者,更不移改。
若等第不同者,人数必少,却加封弥,更宣两地参校,然后御前放榜,此为至当。
内三人已上,即于高等人中选择,圣意宣放。
其考校进士,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
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
已上进士、诸科,并以优等及第者放选注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选限。
自唐以来,及第人皆守选限。
国家以收复诸国,郡邑乏官,其新及第人,权与放选注官。
今来选人壅塞,宜有改革,又足以劝学,使其知圣人治身之道,则国家得人,百姓受赐。
四曰择官长。
臣闻先王建侯,以共理天下。
今之刺史县令,即古之诸侯。
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实系其人。
故历代盛明之时,必重此任。
今乃不问贤愚,不较能否,累以资考,升为方面。
懦弱者不能检吏,得以蠹民;
强干者惟是近名,率多害物。
邦国之本,由此凋残。
朝廷虽至忧勤,天下何以苏息!
转运使提点刑狱按察列城,当得贤于众者。
臣请特降诏书,委中书枢密院且各选转运使提点刑狱共十人,大藩知州十人;
两制共举知州十人;
三司副使判官同举知州五人;
御史台中丞知杂三院共举知州五人;
开封府、推官共举知州五人;
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各同举知州五人,知县县令共十人;
逐州知州、通判同举知县县令共二人。
得前件所举之人,举主多者先次差补。
指挥审官院、流内铨今日以后所差知州知县县令并具合入人历任功过,举主人数闻奏,委中书看详。
委得允当,然后引对。
如此举择,则诸道官吏庶几得人,为陛下爱惜百姓,均其徭役,宽于赋歛,各获安宁,不召祸乱,天下幸甚。
五曰均公田。
臣闻《易》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此言圣人养民之时,必先养贤。
养贤之方,必先厚禄。
厚禄然后可以责廉隅、安职业也。
皇朝之初,承五代乱离之后,民庶凋弊,时物至贱。
暨诸国收复,天下郡县之官少人除补,至有经五七年不替罢者。
或才罢去,便入见阙。
当物价至贱之时,俸禄不辍,士人之家无不自足。
咸平已后,民庶渐繁,时物遂贵。
入仕门多,得官者众。
至有得替守选一二年,又授官待阙一二年者。
在天下物贵之后,而俸禄不继,士人家鲜不穷窘。
男不得婚,女不得嫁,丧不得葬者,比比有之。
复于守选、待阙之日,衣食不足,贷债以茍朝夕。
到官之后,必来见逼。
至有冒法受赃,赊贷度日。
或不耻贾贩,与民争利。
既为负罪之人,不守名节,吏有奸赃而不敢发,民有豪猾而不敢制。
奸吏豪民得以侵暴,于是贫弱百姓理不得直,冤不待诉,徭役不均,刑罚不正,比屋受弊,无可奈何,由乎制禄之方有所未至。
真宗皇帝思深虑远,复前代职田之制,使中常之士自可守节,婚嫁以时,丧葬以礼,皆国恩也。
守节者,始可制奸赃之吏,镇豪猾之人,法乃不私,民则无枉。
近日屡有臣僚乞罢职田,以其有不均之谤,有侵民之害。
臣谓职田本欲养贤,缘而侵民者有矣,比之衣食不足,坏其名节,不能奉法,以直为枉,以枉为直,众怨思乱而天下受弊,岂止职田之害耶!
又自古常患百官重内而轻外,唐外官月俸尤更丰足,簿尉钱尚二十贯。
今窘于财用,未暇增复。
臣请两地同议外官职田,有不均者均之,有未给者给之,使其衣食得足,婚嫁丧葬之礼不废,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
有不法者,可废可诛。
且使英俊之流,乐于为郡为邑之任,则百姓受赐。
又将来升擢,多得曾经郡县之人,深悉民隐,亦致化之本也。
惟圣慈深察,天下幸甚。
六曰厚农桑。
臣观《书》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此言圣人之德,惟在善政;
善政之要,惟在养民;
养民之政,必先务农。
农政既修则衣食足,衣食足则爱肤体,爱肤体则畏刑罚,畏刑罚则寇盗自息,祸乱不兴。
是圣人之德,发于善政;
天下之化,起于农亩。
故《诗》有《七月》之篇,陈王业也。
今国家不务农桑,粟帛常贵。
江浙诸路岁籴米六百万石,其所籴之价与辇运之费,每岁共用钱三百馀万贯文。
又贫弱之民,困于赋歛,岁伐桑枣,鬻而为薪。
劝课之方,有名无实。
故粟帛常贵,府库日虚。
此而不谋,何以济!
臣于天下农利之中,粗举二三以言之。
且如五代群雄争霸之时,本国岁饥,则乞籴于邻国。
故各兴农利,自至丰足。
江南旧有圩田,每一圩方数十里,如大城
中有河渠,外有门闸。
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
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
旱涝不及,为农美利。
又浙西地卑,常苦水沴。
虽有沟河,可以通海,惟时开导,则潮泥不得而堙之;
虽有堤塘,可以禦患,惟时固,则无摧坏。
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千顷。
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计出米七百馀万石。
东南每岁上供之数六百万石,乃一州所出。
臣询访高年,则云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营田军四都,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
于时民间钱五十文籴白米一石。
自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慢于农政,不复修举。
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太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
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文足,至一贯文省,比于当时,其贵十倍,而民不得不困,国不得不虚矣。
京东西路有卑湿积潦之地,早年国家特令开决之后,水患大减。
今罢役数年,渐已湮塞,复为患。
臣请每岁之,降敕下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之间可兴之利、可去之害。
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陂塘之类,并委本州军选官计定工料,每岁于二月间兴役,半月而罢,仍具功绩闻奏。
如此不绝,数年之间,农利大兴,下少饥岁,上无贵籴,则东南岁籴辇运之费,大可减省。
其劝课之法,宜选官讨论古制,取其简约易从之术,颁赐诸路转运使,及面赐一本,付新授知州知县县令等。
此养民之政、富国之本也。
七曰修武备。
臣闻古者天子六军,以宁邦国。
唐初京师置十六将军官属,亦六军之义也。
诸道则开折冲、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储兵伍。
每岁三时耕稼,一时习武。
贞观至于开元,百三十年,戎臣兵伍,无一逆乱。
至开元末,听匪人之言,遂罢府兵。
唐衰,兵伍皆市井之徒,无礼义之教,无忠信之心,骄蹇凶逆,至于丧亡。
我祖宗以来,罢诸侯权,聚兵京师,衣粮赏赐丰足,经八十年矣。
虽已困生灵、虚府库,而难于改作者,所以重京师也。
今西北强梗,边备未足,京师卫兵多远戍,或有仓卒,辇毂无备,此大可忧也。
远戍者防边陲之患,或缓急抽还,则外禦不严,戎狄进奔,便可直趋关辅
新招者聚市井之辈,而轻嚣易动,或财力一屈,请给不充,则必散为群盗。
今生民已困,无可诛求,或连年凶饥,何以济!
赡军之策,可不预图?
若因循过时,臣恐急难之际,宗社可忧。
臣请密委两地,以京畿见在军马,同议有无阙数,如六军未整,须议置兵,则请约唐之法,先于畿内并近辅州府,召募强壮之人,充京畿卫士
得五万人以助正兵,足为强盛。
使三时务农,大省给赡之费;
一时教战,自可防虞外患。
其召募之法,并校次第,并先密切定夺闻奏。
此实强兵节财之要也。
京畿近辅召募卫兵,已成次第,然后诸道放此,渐可施行。
惟圣慈留意。
八曰减徭役。
臣闻汉光武建武六年六月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
今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繁。
司隶州牧各实所部」。
二府于是条奏并省四百馀县,天下至治。
臣又观西京图经,唐会昌中河南府有户一十九万四千七百馀户,置二十县。
河南府主客户七万五千九百馀户,仍置一十九县。
主户五万七百,客户二万五千二百。
巩县七百户,偃师一千一百户,逐县三等而堪役者,不过百家,而所供役人不下二百数。
新旧循环,非鳏寡孤独,不能无役。
西洛之民,最为穷困。
臣请依后汉故事,遣使先往西京并省诸邑为十县。
其所废之邑,并改为镇,令本路举文资一员,董榷酤、关征之利兼人烟公事。
所废公人,除归农外,有愿居公门者,送所存之邑,其所在邑中役人却可减省归农,则两不失所。
西京并省稍成伦序,则行于大名府,然后遣使诸道,依此施行。
仍先指挥诸道防团州已下,有使、州两院者,皆为一院,公人愿去者,各放归农。
职官厅可给本城兵士七人至十人,替人力归农。
其乡村耆保地里近者,亦令并合。
能并一耆保管,亦减役十馀户。
但少徭役,人自耕作,可期富庶。
九曰覃恩信。
臣窃睹国家三年一郊,天子斋戒衮冕,谒见宗庙,乃祀上帝。
大礼既成,还御端门,肆赦天下,曰:赦书日行五百里,敢以赦前事言者,以其罪罪之。
欲其王泽及物之速也如此。
今大赦每降,天下欢呼。
一两月间,钱谷司存督责如旧,桎梏老幼,籍没家产。
至于宽赋歛,减徭役,存恤孤贫,振举滞淹之事,未尝施行,使天子及民之意,尽成空言,有负圣心,损伤和气。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赦书内宣布恩泽,有所施行,而三司转运司、州县不切遵禀者,并从违制,徒二年断,情重者,当行刺配。
应天禧年以前天下欠负,不问有无侵欺盗用,并与除放;
违者,仰御史台提点刑狱司常切觉察纠劾,无令壅遏。
臣又闻《易》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故有巡狩之礼,察诸侯善恶,观风俗厚薄,此圣人顺动之意。
今巡狩之礼不可复行,民隐无穷,天听甚远。
臣请降诏中书,今后每遇南郊赦后,精选臣僚往诸路安抚,察官吏能否,求百姓疾苦,使赦书中及民之事,一一施行。
天下百姓莫不幸甚。
十曰重命令。
臣闻《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
准律文,诸被制书有所施行而违者,徒二年;
失错者,杖一百。
又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十五疋,绞。
盖先王重其法令,使无敢动摇,以行天下之政也。
今睹国家每降宣敕条贯,烦而无信,轻而弗禀,上失其威,下受其弊。
盖由朝廷采百官起请,率尔颁行,既昧经常,即时更改,此烦而无信之验矣。
又海行条贯,虽是故违,皆从失坐,全乖律意,致坏大法,此轻而弗禀之甚矣。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百官起请条贯,令中书枢密院看详会议,必可经久,方得施行。
如事干刑名者,更于审刑大理寺勾明会法律官员参详起请之词,删去繁冗,裁为制敕,然后颁行天下,必期道守。
其冲改条贯,并令缴纳,免致错乱,误有施行。
仍望别降敕命,今后逐处当职官吏亲被制书,及到职后所受条贯,敢故违者,不以海行,并从违制,徒二年。
未到职已前所降条贯,失于检用,情非故违者,并从本条失错科断,杖一百。
馀人犯海行条贯,不指定违制刑名者,皆从失坐。
若条贯差失,于事有害,逐处长吏,别见机会,须至便宜而行者,并须具缘由闻奏,委中书枢密院详察,如合理道,即与放罪。
仍便相度,别从更改。
江安李殿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九五、《山谷全书·续集》卷五
再拜。
顷闻江安火事炽然,而不及公家,不审何以胜此灾也。
多病且懒,故不能书,然往来者每能道动静,以为慰。
专人辱书勤恳,感慰无量。
寄惠木瓜,诸儿皆欣欣也。
买盐钱尚馀尔许,为随钱买蛮妪通裾,如公室中清白者为佳耳。
梅岭刘殿直时通好否?
因书为致意千万。
适饱饭得迟,意思昏倦,奉书极草率。
累约不作公启状,但得如家书数行可矣,何故复惠长笺邪?
此后幸罢之。
南京致政杜少师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五、《河南先生文集》卷一一
某自初春卧病,闻拜新命,却俟稍安,即修贺启。
无何所患沈绵,迄今未瘳。
生理固不可期,若遂不能达诚左右,则抱恨无已。
自念受恩门下三十年,每闻相公一美事,则咨嗟称道,为门生之光。
今年甫七十,确然去位,德全道隆,终始无玷,欢忻忭跃,异于常日。
某得罪本末,更不复论。
及仇人欲以赃见污,穷理百端,卒无毫发自润,自谓无愧于人。
然于相公,不得言无愧。
尝记顷年相公监司,怒以主吏月朔预取俸钱者。
钱尚不可预给,况私用库钱耶?
盖由久去左右,灭裂教诲,止知廉身,不能慎事。
故自谪官,未尝他尤,但自咎而已。
惟于有位者,不敢先作书问。
相公致政还第,方敢少露悃愊。
某虽伏枕累旬,医言据脉可疗,万一有瘳,庶几再得请见门下。
不任依恋激切之至。
铁庵方阁学墓志铭1247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二五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莆田
方氏自长官廷范始居莆,六传至福平长者祐,析居后埭,生隐君中。
隐君生万,登绍兴庚辰第,监行在和剂局
和剂生逵,顿挫场屋。
中年三子玉立,喜曰:「吾可以隐矣」。
后以子贵累赠中奉大夫
硕人林氏。
公其仲子也,讳大琮字德润
开禧乙丑第,词赋为南宫第三人,授南剑州州学教授
以郡先贤学术名节励后进,饰宫庙,新器服。
上官送某士,拒不纳,去为江西漕幕,平大斗,决险讼,两造皆服。
幕府多佳士,公与故相文清李公、今阁学直翁徐公尤知名。
改秩知将乐县
公在郡泮已封崇罗先生墓,至是式龟山庐,偕其孙曾款谒松楸,祀八贤于学。
务以礼逊迪民,剽悍革心。
丁中奉公忧。
永福县,适值兵饥,守隘立栅,禁港发廪,日不暇给,然延致士友,讲论文义亦不辍。
林硕人忧。
二邑皆止一考,然有百年之思。
公自弱冠据高第,著美誉,人谓且立致贵显,而深自晦匿,抑首常调。
比再服阕,五十馀矣。
端平改元,公至在所,丞相郑公一见如旧,擢监六部门,历司农寺簿,兼提领安边所。
二年,迁太府寺丞,苏民或竞围田,久不决,有张椿年者为王府搀佃,堂帖下所给据。
公持不可,曰:「椿年小人,直欲夺百姓饭碗,恶知爱国爱王府哉!
必行此,胥吏足矣,安用士人」?
三年,擢秘书郎,兼景献府教授,迁著作郎,兼侍左郎官
右正言,辞而后受,首疏曰:「霅川之事,向也天地祖宗犹察陛下之不得已,今威福自出矣,而元年御笔有曰:『立嗣之事,难以轻议』。
二年御笔有曰:『卫王功茂,深欲保持其家』。
一则如待深仇,一则如拊爱子。
厉精之始,每一札出,万方传诵,独此二札,读者怃然」。
又曰:「秦王子孙蕃盛,今麦饭无主矣;
死,勒熺致仕,今班橐锡第矣」。
又曰:「通天地间一气尔,今盭气流行,为妖星,为洚水,为二相不咸,为诸阃不协,叛卒之变,殿旅之鬨,皆盭气之流注激射也。
若一念之歉横于胸中而不化,则一气之盭郁于两间而不销。
诚能宣明洞达,此歉不留,将见精诚感召,此盭自弭」。
别疏:「乞用嘉祐绍兴故事,预选亲贤。
然故王之冤不雪,它日所属意者可保乎?
权奸之罪不讨,它日岂无贪功者乎」?
因极论天下大势:「陛下宜自警曰:炎、兴半守而犹牢也,不可当吾世而有金瓯破缺之形。
必裁抑近属,必检柅官寺,必不貌敬直言,必不渐来小人,必躬行与心声相应,天不可欺,人不可愚也。
又宜责大臣曰:侂、远虽坏而未溃也,不可至卿等而有举酒祝柱之叹,必共图大计,必共保大权。
人材朝廷之人材,岂必竞相牢宠;
公议天下之公议,岂必过为调护。
君不可欺,众不可盖也」。
适上不御殿,封上之。
踰月入对,上曰:「擢卿言官,论当体国」。
公曰:「臣所言无非体国」。
出袖疏曰:「今外无把握之力,内为安意肆志之事;
三边功赏未报,而后宫数十之宣一夕取办;
五阃将佐暴露,而近亲双节之命同日并拜;
襄蜀流殍而诸珰进劝未已,江北清野而内庭木妖方兴。
陛下傥以襄失蜀败为耻,必志于复襄保蜀;
以荆扰淮危为忧,必志于固疆埸;
以民愁兵怨为虑,必志于护根本」。
又曰:「理乱安危自君心始,其非者大臣也,救其源者谏臣也。
若但曰『诚如圣谕』,曰『非臣等所及』,固恩恋宠,大臣之耻也;
前疏则不下,后疏则又讫了,学浅胆怯,臣实有罪焉」。
又言:「阴潦连月,都城雨色有异。
河北赤雪,谏官孙甫谓其端起于女宠侈费。
赤雪非雨比也,河北京城比也,臣身忝此官,目视此变,所忧有甚于者」。
上嘉纳。
起居舍人直前奏事言:「陛下汲汲然责群臣,曰大言傲诞者有之,肆行欺罔者有之,岂不以兵冗财殚而未有能画富强之策欤?
群臣又切切然望陛下,曰淮南之封尚稽,轮台之悔不闻。
陛下何不自为其所易,然后责群臣以所难乎」?
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嘉熙改元,复直前言:「朱熹尝谓政、宣大臣如早用杨时诸人,可救一半。
今天下之才皆侂、远斧斤之馀,嘉定以来权魁极力刬锄,仅存德秀、了翁二人而已。
陛下当馈太息,徬徨乏使,而三十年劫火不烬之精英,一为天所夺,一为人所沮,岂不大孤人望哉!
乞还了翁,以重朝廷」。
又曰:「今日独一言路虽沮不屈,有齐南史相继之风。
然向者清叟去,中使宣留至再,同列留之,给舍留之,侍从经筵之臣留之。
曾几何时,范去,内靳遣留之使,外乏交留之章,圣意日异,士气日靡。
臣侍清光,抗疏不勇,前愧臣清叟,后愧臣范,惟陛下听许臣去」。
权直舍人院
董琳滁州公言奴才不可临郡,罢之。
京尹与欢以火灾乞削夺,公乞俞其请以谢百姓,诏与欢镌秩。
火后求言,有李子道、邹云从者上书,御笔并补将仕郎,公封还曰:「昔方仲弓劝章献立七庙,范亦颜请濮园称亲,章辟光欲出岐王于外,皆为先庙所斥。
今寠人寒士揣摩希合,伤陛下之友睦,反从而官之乎」?
卒寝其命。
初,远相讳言纲常,窜谪相望,世以为戒。
及上亲政,复故王爵,召真、魏、洪三公,褒赠前评事胡梦昱,于是稍有续前说者。
殿中侍御史蒋岘恶之,疏劾四人而以公为魁桀,立殿上移时,请置重辟。
赖上至仁,仅从薄谴。
公退而杜门,同志曰:「某谏省第一义戆矣,犹擢记注,掌赞书,侍陛年馀,斥去乃意,非上意也」。
管绍兴府千秋鸿禧观,俄起知建宁府
中寝四年,除秘阁修撰福建路转运判官,固辞。
文清李公当国,以书谕上意,公亦以岁荒闽人艰食起视事。
首发常平赈粜,自乡郡始。
至建则上四州尤贵籴,委寓士蔡君抗措置籴事,且勉之曰:「昔文公尝以诸司檄走山谷,所以烦文公者非诸司也,百姓也」。
部内有捐平粜者,必言其状于朝。
漕计命脉在盐,公务存大体。
福之支邑不鬻筴,私贩公行,长溪县民请抱盐税,公曰:「俑不可作」。
剑人既食州盐,县复抑卖,莲城科夫担运,永福纵卒搜捕,公悉禁止。
淳祐改元,除集英殿修撰、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
明年至广,四年宝章阁待制经略安抚使再任。
禋霈封莆田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六年,进宝章阁直学士因任。
治先风化,不鄙夷其人,以兼司俸尽送三学,按朱氏所定礼,更造冕服、爵俎、樽罍、笾豆、簠簋。
得编钟十于南恩,铸足之,取石于英、韶以为磬。
行释菜者十,乡饮者三。
广俗过时不嫁曰老女,无媒而合曰捲伴,丧家享客曰岗斋,有不葬而暴尸柩于野者,长大不巾笄者,无男而立女户者,臧获病死而诬主者,皆晓以理义,束以条约。
虽鄙事必究极原本,贯穿礼法,书判多累千言,少亦数百字,广人珍诵。
增摧锋军春衣钱。
旧水军出戍借一年粮,公命别给,免借尅。
郡计素窘,公简俭节缩,为备安四库,各积缗十万。
先是杨公长孺会州用岁少数万,至公岁羡十万。
改创清海军门楼,钜丽为诸道冠。
城楼橹,郡苑囿堂榭皆出新意,营缮华好如中州,而民不知役,四库外羡钱尚十馀万。
公儒者,未尝行巧取豪夺之政,亦莫知其何以致此也。
公初南辕,或曰:「傅长沙者畏卑湿,牧始安者叹瘴疠,人之情也,公此行能郁郁久居乎」?
公曰:「君言过矣,上付吾方面,不已重乎」?
自公去国,大臣之明扬,近臣之密启,群臣之造辟,士人之举幡,皆曰公宜在天子左右,然朝廷每难其代。
久而改知隆兴府,遣吏士辂新帅。
未至,七年五月庚申感微疾,乙丑终于州治,年六十五,积阶至朝议大夫
公在镇五年,晨出治事,午未小憩复出,夜漏上数刻乃休,已病犹自力,属纩语不及私。
官吏军民如丧亲戚,朝野嗟悼,吾党相吊,皆曰无以系世道、属人望矣。
遗表闻,赠四官,为通议大夫
公娶林氏,侍郎简肃公栗之孙,能与公同甘苦,先九年卒,赠硕人,葬嘉禾里之仁山
一男,演孙,承务郎
一女,前卒,奉议郎、新知瑞州新昌宋应先其婿也。
孙男女各一人。
公父子无跬步相离,授代有日,命演入京铨注,既发月馀而公捐馆。
演触三伏,走万里扶柩,哀动行路。
俚俗客死者不返舍,演独奉公丧还第。
以某年腊月壬寅,与硕人合祔,祭葬皆用古礼。
少温润玉立,眉目如画,晚节清羸特甚,不以宦达为乐,自号铁庵
平居问学抑畏,自言四科之目最讷于言,七情之中所少惟怒。
一旦立殿陛,与天子、宰相争是非可否,贲育不能夺也。
遗文皆精妙可传,有奏议、外制、杂著若干卷。
公性孝友,兄大舆、弟大镛早卒,经纪孀幼,恩义甚笃。
前葬,演奉《家传》、谏草来曰:「知先人深者惟一二执友,臞轩王公迈既状其行上之太史矣,铭以累子」。
某受读而有感焉。
自昔论谏之臣,泛则人主之意不悟,切则言者之身常危。
以本朝数大节目观之,论濮事献可最切,攻新法坡公最切,陈瑶华道乡最切,排和议澹庵最切。
是数君子者,前虽坎𡒄流落,后皆遇合光显,烈圣涵养作成之也。
端平以后,言纲常者众矣,公最切。
然公未尝坎𡒄流落,外使乡部,帅巨屏,内列法从,陛下涵养作成之也。
始某得罪,与公同传,历数宰辅皆言中伤深,未易解。
晚被收召,辞不敢进。
及对,上顾问甚宠,因奏公等数人淹留将老矣,惟陛下记省。
上不以为忤,即日出宸翰擢少蓬,俄而侍书帷、摄词掖矣。
以上之于某如此,知其于公无他也。
使公无恙,上必引以自近,善类有复合之理,世道有将兴之候矣。
乌虖,天也!
铭曰:
伟哉方公,士之准的。
色夷气温,外若可即。
其内方严,铁壁玉尺。
入居遗补,出历方伯
远有谏草,近有治绩。
维古人物,莫盛列国。
孔氏尚论,指不多屈,曰遗爱,曰肸遗直。
惟公所立,今之侨、肸,世无左氏,视此铭笔(《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一。)
士友:原倒,据四库本乙。
藤州墓志铭1252年1月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二九、《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莆田
公胡氏,讳余潜字叔昭,世为台州临海人
上世讳南仲者,居太平乡之黄奢,倾家集众捍剧盗吕师囊之锋,以身死难,里人哀思之,共窆于治平寺,公曾大父也。
妣方氏。
大父讳彦直,妣吴氏、任氏。
父讳绶,累赠宣教郎,妣安人叶氏。
公襁褓而孤,随母适余氏。
束发以行艺推于乡,前一辈皆愿交,钱相象祖弟兄尤器重,迎致家塾最久。
既而席下弟子益众,然应举犹用余姓,耆旧或告公所自出,公矍然,即日返本宗而更今名,示不忘长育恩也。
俄首乡荐。
辛未第,为铅山主簿,守章公良朋罗致之幕。
玉山久不治,俾摄令丞,逋赋滞讼,刃解冰泮。
夏潦夜至,公避之驿楼。
向晨,盛服精祷,水去楼板仅寸许,家人皆泣,公不顾。
有缘栋攀木号呼者,命纳之,曰:「何忍视其先毙」!
水退,全活者多。
郡走书慰劳,趣还,邑人泣随数里。
后公道玉山,送迎皆然。
丁公黼檄公商义役,先授荐书,公自言未有尺寸劳,且永丰任尉贤,又迫满,巽与之。
丁公寻亦荐公,去为会稽丞。
诸暨阙令,章公已持仓节,与帅吴公格、宪汪公纲皆曰无如胡君者,至则其邑大治。
寓公或强市卑幼产,夺还之。
秩且满,宪已兼帅、仓,辟庆元府长山盐场,实留幕中
余公铸继至,以公廉勤类己,尤见委任。
仓幕七年,多所补益,如社仓、惠民局,积蠹实惠,见之罢行。
于是京状尚欠合颖,盐司援增羡常乞为减一削,有司沮格,公亦不愿受,径注馀杭酒库。
尹袁公韶谓人曰:「当为胡君了兹事」。
遂班改知平阳县,以亲嫌改金溪
闽江盗作,金溪为盗区矣,所亲多劝勿往,公疋马疾驰,求兵与食于郡,守愧谢曰:「郡不自谋,如邑何」?
邑宿兵千六百馀人,日费不赀,常赋已预借至再岁,公慨然告谕诸大家曰:「留货以资寇,不若赡兵以禦寇。
然令不敢科抑也,暂贷以纾急,可乎」?
众皆乐输。
又请本钱于郡,权搉监酒以佐军费。
内平斗讼,外接事机,躬视诸隘,激励隅总。
有邓、富两社团结义兵共数万,皆精悍,公抽还官军,以其廪与义兵,分布防守,遇贼追剿,所向辄捷。
招抚流移,以渐复业。
始至时红巾满野,未两考,田莱辟,桴鼓稀,撤戍罢搉,还本钱于郡,贷于民者理为新赋。
他人寸功必力言于上,丞黄必大、尉曾勋改秩,将校邓克济、富梯等初授者数十人,而绝口不自伐。
李公寿朋、漕赵公彦覃、宪陈公恺、仓黄公炳合辞论公桑洲、飞鸢、沙溪、暖水剿贼之功,暴露经理之劳,不报。
夏旱,公祷雨于仁政堂,芝产堂梁,吏民惊异,甘澍果应,士民歌之。
比去,赢钱尚数百万,且储三千石备赈荒。
公书生不能析利,素清俭,无锱铢妄费而已。
丁公庐陵,熟公邑最,会擢桂帅,约诸司同以倅辟,弗就。
复以帅司干办公事辟。
或谓中书堂记公姓字久矣,奚以南为,公不答。
海南黎寇、宜州罗蛮弗靖,筹画尤审。
既荡定,以次受赏,公亦不预。
诸司委摄外郡,则辞,谓其子曰:「吾起寒畯,仕至外郎,望不及此」。
将寻盟矣。
端平初元,辟知藤州,命未下,起居如常,然若忽忽不乐者,一夕端坐,奄然而逝,六月辛卯也。
年六十有九,阶朝散郎,以子升朝累赠某官。
娶盛氏,赠安人
继林氏,封太宜人
子二人:太初,朝请郎秘书郎景献府教授
从龙,某官。
女三人:长适某官傅自朴,次适韩辙,次适王挺
公有至性内行,事母极孝。
既归宗,余氏子止一女,公欲为命继,倩弗乐。
公谕以秋毫无侵,自买田以助,择余宗当立者后之。
钟爱女弟,一食必剖。
方岩王公居安尝荐公,「孝友于乡闾」,人谓实录。
公少负俊声,长有美誉,宜速成蚤达,然登第已四十馀,通籍已六十馀。
学高辈流而不得预于礼乐文字之选,材周世务而仅施于簿书米盐之间,白首一麾,假使临郡,其惠不过及于古斗垒而止。
然天于是区区者犹不公畀,谓之何哉!
公历六任十四五考,贫不能归,仕越偶市屋小,因居焉。
其逝也,秘书君适归应试,讣闻,跣足万里,哀动行路。
将母护柩,反葬于山阴县承务乡谢墅之原,乙未十月庚申也。
后十有九年淳祐辛亥,余典册府,与秘书同舍。
一日过余曰:「先墓之碣未立,非缓也,有待也,敢以累君」。
言发涕下。
文中子叙铜山府君以下,柳子厚志其先君、先夫人,六一公表泷冈,皆不属笔于人,秘书顾谦巽而诿诸僚友乎!
铭曰:
仕勿速化,不可以久,禄勿多取,留畀尔后。
贤哉胡公,有德之言,不于其躬,于其后昆。
英英秘郎,进擢未已,匪天胜人,乃父遗子。
湖州曾参政(怀)1172年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即日岁晏凝寒,伏惟镇抚戎华,神明协赞,钧候动止万福。
某昨者不避僭越,辄以贰车害政申禀,丐祠禄以避之。
曲荷眷私,为之易地,旋拜真翰之赐,诲教谆谆。
自省何人,何以得此于庙堂之上!
顾惟虚辱,惭恧无地。
若齐倅亦健吏,但难为下,敌己而下或不能堪之耳。
颇闻甘泉中多贤之者,既尝推毂,无怪其为之助,自非钧慈悉力保庇,某反为挤陷必矣。
虽感激之心铭切肺肝,事关公道,亦不敢多谢也。
经总制钱之议,未审已蒙力行之否?
凡曾历州县者,皆知如此分隶可求增羡,然而前此版曹诸公无或然者,知其不可为耳。
此事大参居地官日,岂不明知如此分隶可求赢羡?
顾念郡邑穷匮,生民休戚,上关国家大计,故不为耳,非不能也。
设有可行之道,又何待乎今日而后行也。
某既缘齐倅,不无所忤,又先诸郡有此申明,户部见差狱子来追郡胥,且以条法为问。
前此郡县不尽分隶,固为非法,然而上供支遣,无非取于额外,是岂尽如条制?
然而上下恬安之者,顾不得已耳,其可复于非法之外,又为非法之取求?
应经总制钱分隶之法,其为废法不已甚乎!
万丐钧慈熟复,蚤赐收还,寔宗社苍生之幸。
本州郡计素窘,和籴本钱未蒙尽数支降,既多那移之数,又将无以接续。
累求贴降,丐赐奏陈,若令用度稍可支撑,何敢缕缕与朝廷较!
镇江澄汰老弱,本州得军员八十馀人,又不知使臣几何,计当亦不减此。
岁用仰给骤增数万,未知所以处此,不免又须申乞应副。
不任一事,每每僭干庙堂,谴斥之诛,俯而俟之耳。
某复有僭踰之恳。
本州穷乏异甚,岁籴军粮本柄糯米皆陆万斛,军衣亦数万数。
前此丁钱尚多,可以趱那籴买,况又籴买之直例于春夏收桩,前政当阙乏时,不免随手支用。
某又当其后,解倒垂之不给,丁钱已从减免,却有贴陪买发之数。
入春诸事交切,手足遂当尽露,已忤贵要,知不得免;
矧冒昧试郡,一切付之平心,干请类不能从,宁能无恶于物?
所望宫祠远郡之请,速赐俯从,免累知人之明,实成终之惠也。
无厌干渎,徒深战汗。
伏闻辅相之感悟日新,事有至难,回天如响,非以精诚之积,何以格于上帝?
社稷寰县,蒙休至矣。
然某窃有愚见,敢冒陈之。
《周官》太宰职在正君,故其所统之属,五官之外无非在王所者。
此事寂寥已久,不可以力胜。
丞相致君有道,已有成绩,盍致明良之会,渐拔茅茹,以其汇征消长之于冥冥之间,兹万世之泽也。
若有司存,五官正,则莫不正矣,更乞钧念。
某蒙恩异甚,故敢言之(《浪语集》卷一八。)
致:四库本作「乘」。
第二劄 南宋 · 李曾伯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一七、《可斋杂藁》卷一七
臣不揣愚虑,粗陈于前,荐有炙之忠,愿备菲葑之采。
载惟今日事势,此胡未灭,生人未有息肩之时,边戍未有解甲之日,折冲制变,虽在临机,先事预图,宜及须暇。
边将贵于广积,将材贵于素储,赏典不可以不精,战士不可以不恤,臣敢申言之。
往时淮边诸郡,在在皆有桩积,足备调度。
连年寇扰,敖廥空虚,万灶嗷嗷,朝不谋夕。
淮西边餫,全仰寇退水生之时,少或愆期,道梗难进。
淮东诸郡桩管虽饶,积年兑支,多存应在。
如去岁丰、濠之运,幸而仅集,抵岸五日,虏已犯急。
真、泰近郡,皆在滨江,仓皇之时,尚告乏食,亦廪廪矣。
若是而谓储积之丰,可乎!
朝廷近下两淮漕臣会计见粮,盖将覈其盈虚,以议增益。
阅日滋久,应报邈然。
倘因循而失时,必缓急之误事。
东淮谷价,间者稍平,吴门籴事,幸已就绪。
或籴或运,正宜亟图。
军食既充,人心皆金汤矣。
大寒索裘,毋俾贻悔,此边饷贵于广积
往时三边将帅彬彬辈出,类有可纪。
比更征调,益习战斗,干城敌忾,尤不乏人。
然历观策勋荆鄂者,类多襄汉乡土之豪,驰声江淮者,率皆丰光淮垠之士,山川所毓,气习固然。
今风景之顿殊,惧人物之亦眇。
乃者安丰孤垒,从容却敌,城中守将,绩用固多,亦由朝廷遴选金陵京口之二将,先期往戍,卒成此隽伟之捷。
乃若仪真海陵仓卒寇至,朝廷至于辍舟师之帅,勤禁旅之将,临期调发,粗保封守,亦甚幸矣。
若是而谓将材之富,可乎!
边臣前后奏凯,第功有差,固足有激昂三军之气。
然而岂无智勇之士,犹在孤寒之中?
不能自见于功名,政恐终困于行伍。
宜令主帅各以名闻,随其荐扬,以备录用。
搜罗既广,临事不拊髀矣。
二矛重弓,其可无备?
此将材之贵乎素蓄。
至如军功论赏,自频年用兵以来,功状之上于有司者动以万计,少亦什百,遂至四方游士,挟策兵间,补授书填,比比皆是,至勤诏旨饬戒铨曹,限以从军之条,严其出仕之路,将惩冒滥,不得不然。
当边鄙未清之时,得士者强,尚赖其用,其间窜名附籍,藉势谋身,以此待之,固未为过。
若真有运筹画策之士,被坚执锐之人,出万死一生之中,获一阶半级之赏,例蒙沮抑,徒被虚名,困尺度之拘挛,消意气之奋发,责之用命,谁肯甘心!
要其致弊之原,亦由滥予之过,某真某伪,政不难稽。
臣谓法制所以待欺冒之人,不可以尽掩劳效之实。
稍宽绳墨,如在权衡,淘沙见金,未可尽弃,此赏典不可以不精。
若乃沿边士卒,连年困于久戍,豢食之仰给于县者,旬支月给,具有定数。
乃者适丁歉岁,物价踊翔,累重之家不能自给,加以饷计匮竭,宣限稽违,或损直以折支,或弥旬而积压,憔悴蓝缕,不言可知。
当此四郊多垒之时,捐躯赴敌,政赖其力,乃俾衣食之不赡,啼号之不免,气象如此,宁有壮心!
倘使主将能悯其勤劳,肯同其甘苦,得投醪之美意,有挟纩之温言,虽在无聊,不至胥怨。
如或虐之以掊克,困之以营运,驱之以锋镝,孰肯向前!
要之激励之无他,全在拊循之有道,或勇或怯,其机在斯。
臣谓欲责其死力于仓卒赴难之时,当恤其生理于优容待敌之日,勿穷其力而失其心,润草涂原,孰不知报!
此战士之不可不恤。
凡此四者,是尤今日边备之所急也。
臣愿陛下毋忽瞽言,申警而亟图之,将见军实举而士气奋,人心悦而国势强矣。
臣不胜拳拳。
〔贴黄〕臣于战士当恤之中,辄有愚见。
新会颁行已踰期岁,诸路军兵券钱尚以新旧二八分支给。
窃见迩来州郡纲解、场务、钞课新会以渐流通,欲望圣慈下有司,自四月初一日为始,将诸路军兵请给增作十八界会三分、十七界会七分支给,庶几稍有以优润之,俾三军之士同一感厉。
初夏杂感 其二 明末 · 陈子龙
七言律诗 押庚韵 出处:陈忠裕公全集卷十五
江南风雨绿初清,有客登高意不平。
肃慎矢曾飞北地,昆明钱尚西京
宫人新少传封事,常伯徒劳典禁兵。
愿上洛阳流涕语,更端历难汉公卿。
上皇帝书(二) 宋 · 周行己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五○、《浮沚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四四
臣闻忠臣虽在畎亩,不忘其君;
志士虽无其位,而忧在天下。
何则?
君臣之义出于天性。
天下之人同于一体。
是以伊尹耕于有莘,而自任以天下之重。
仲尼、孟轲身为匹夫,而汲汲皇皇。
彼皆遭非其时,犹欲使其君为尧舜之君,使其民为尧舜之民。
孔子亦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孟子亦曰:「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
况臣生逢盛世,身事明主,岂不愿陛下享天下之安,天下同陛下之乐,承祖宗深厚之德泽,固万世无穷之基业。
而臣尤以为幸者,以陛下性体帝尧之仁,躬行周王之孝,有大舜取人为善之大德,有成汤改过不吝之诚心,加之以钦明文思之圣学,允恭克让之懿行。
是以手诏每下,天下无不感悦,虽远方穷僻之民,皆知陛下之为圣主也。
然而天下之民犹有不得尽被陛下之泽,而经国之术犹有不得尽如陛下之意者,岂非有司议法之过,官吏行法之弊乎!
臣读《易》,得其说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今陛下有天地好生之德,居圣人大宝之位,守之以仁,行之以义,而臣下未有称陛下之旨,任天下之责者。
夫守位莫大于得人心,聚人莫先于经国用,此诚陛下今日之所留意而已行之矣。
然臣犹有区区之说者,诚谓更化之际,古人所难;
调一之道,必有其要。
故臣为得人心之说有四:一曰广恩宥,二曰解朋党,三曰用有德,四曰重守令。
为经国用之说有六:一曰修钱货之法,二曰修茶盐之法,三曰修居养安济漏泽之法,四曰修学校之法,五曰修吏役之法,六曰修转输之法。
臣所谓广恩宥者,诚谓陛下前日听任之过,法度或有未便,刑罚或有失中。
天下虽知陛下之德,而行法之吏不无失人之心。
臣愿陛下旷然为盛德之举,下责躬之诏。
其意若曰:「乃者失于听任,法度过差,恐吾民至有陷于非辜,贤者或有废而未用,人失其所,泽不下宣。
因推应官吏军民之在罪籍者,无轻重悉使自新」。
如此,则天下之人孰不欢然交悦,益知陛下之为圣,前日有司之为过也。
臣所谓广恩宥为得人心之术者此也。
夫然后除其党籍,敕戒有司,应今赦以前不得复论,继今以后不得复以朋党为言。
朋党之论,诚非国家之利也。
夫一身内有九族之众,外有婚姻之党,又有朋游之好。
一家十人,十家百人,百家千人。
以一人失职,千人怀戚。
一口传情,万口传声。
陛下诚能念其前事之已往,岁月之已久,所言失当者或出于忠诚之愤激,所为缪戾者或出于愚暗之无知。
天下乐生之情同于昆虫,何所不爱;
陛下好生之德同于天地,何所不容。
臣愿无问罪之轻重,时之先后,人之邪正,悉因大霈,一切释之,两解其党。
应前任宰相执政者,与之三京四辅
前任侍从者,与之帅府望郡;
前任台省官者,与之列郡。
馀官各随资任,听其任进。
已亡殁者,悉复之,有恩赐者,悉还之。
如此,则人无怀疑,下无失职之叹,幽明咸被其泽,贤愚各得其所。
回千人之忧戚,为四海之欢声。
臣所谓解朋党为得人心之术者此也。
臣所谓用有德者,臣诚谓天下之人,有有德者,有有才者,有才德兼备者。
操行无邪,持心近厚,所谓有德也。
人所不能而己能之,所谓有才也。
才德兼备者,上也。
有德而无才者,次也。
有才而无德者,又其次也。
无才无德,斯为下矣。
故曰: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又曰:任贤使能。
所谓贤者,有德之谓也。
所谓能者,有才之谓也。
贤者在位则朝廷尊,朝廷任贤则天下服。
夫为德,非一日之积也;
德成而信于人者,又非一日之积也。
臣愿陛下博选耆艾,参用旧德。
盖耆德之人知古今之多,阅世故之久,必能为陛下稽古爱民,必不为陛下妄作生事,而又天下之所素知,人心之所素服。
用之于一方,则一方之民悦;
用之于朝廷,则天下之民悦。
陛下能用民悦之人,是陛下得民之悦也。
臣所谓用有德为得人心之术者此也。
臣所谓重守令者,诚谓天下一家,万民为本。
积县为州,积州为国。
县不得人,则为陛下失一县人之心;
州不得人,则为陛下失一州人之心;
国不得人,则为陛下失天下之心。
是人心者为州县之根本,州县者为天下之根本。
今朝廷之上选贤用能,而州县之任未尝选也。
资考应吏部之格者,可以得也。
朝廷以为不才而黜逐者,可以得也。
夫朝廷以堂选为重,吏部为轻。
郡守县令吏部得之,是州县之任轻于朝廷也。
朝廷以进用为才,黜责为不才。
郡守县令以黜责得之,是朝廷轻郡守县令之任也。
臣愿守令之法,重州县之任。
应今后朝廷之黜责者,不得任郡守县令
朝廷之选用者,必自郡县守令。
选除如此,则守令知自重而不敢害吾民。
民知上爱我,莫不怀上德。
臣所谓重守令为得人心者此也。
臣所谓修钱货之法者,其说有三:一曰当十,二曰夹锡,三曰陕西铁钱。
夫钱本无用,而物为之用;
钱本无重轻,而物为之重轻。
此圣智之术,国之利柄也。
臣窃计自行当十以来,国之铸者一,民之铸者十。
钱之利一倍,物之贵两倍。
是国家操一分之柄,失十分之利;
以一倍之利,当两倍之物。
又况夹锡未有一分之利,而物已三倍之贵。
是以比岁以来,物价愈重,而国用愈屈。
为今之说者不过曰:官既能铸,听其自轻重。
又不过曰:如庆历之法,以渐减其分数。
此二说皆不可也。
夫盗铸当十,得两倍之利。
利之所在,法不能禁也。
自行法以来,官铸几何,私铸几何矣。
官铸虽罢,私铸不已也。
私铸不已,则物价益贵,刑禁益烦。
而物出于民,钱出于官。
天下租税常十之四,而籴常十之六。
与夫供奉之物,器用之具,凡所欲得者,必以钱贸易而后可。
使其出于民者常重,出于官者常轻,则国用其能不屈乎?
此一不可也。
庆历之法,前日行之东南是也。
自十而为五,自五而为三,自三而为小钞。
自十而为五,民之所有,十去其半矣。
自五而为三,民之所有,十去其七矣。
小钞之法,自一百等之至于一贯,民之交易不能悉辨其真伪,一也。
输于官而不可得钱,二也。
是以东南之民不肯以当三易钞,而尽销为黄钱,此前日已行之弊也。
然而所以得行者,尚以改铸之日未久,散于天下者未多。
况今公私之铸日久,并于五路与京师者日益多,其可复如前日公私有五分七分之损乎?
此二不可也。
然而当十必至于当三,然后可平。
夹锡必并之,然后可行。
陕西铁钱必通之,然后可重。
臣之说,欲官出进纳诰敕,与度牒、紫衣、师号、见钱、公据六等,以收京师五路当十,随其钱数物直平易之。
其有奇○不及数者,则随其多寡填给公据,许得贸易。
若自便于榷货务算请诸路盐钞,以一季为限。
于是悉以所得当十,桩管逐路,或上供京师,随其所用,改为当三,通于天下,国家无所费,而坐收数百万缗之用,其利一也。
公私无所损,而物价可平,其利二也。
盗铸不作,而刑禁可息,其利三也。
然而六等之说所出既多,则必停壅不售。
停壅不售,则其直必减。
其直既减,则公私或损。
臣欲进纳前日之给绫纸宣帖者,悉更为诰敕,而度牒、紫衣、师号,悉用黄纸。
自法行之后,应官司惟得书填今来进纳诰敕,及黄纸度牒、紫衣、师号,候毕方得书填旧降文字。
如此则无停壅之弊、价轻之患矣。
此修当十钱之法也。
夹锡之弊,其行未久,轻于铜钱三之一。
十三当铜钱之十。
臣欲并于河北陕西河东三路。
陕西铁钱之弊,其积已多,轻于铜钱一之十五,臣欲通于河北、河东两路。
盖钱以无用为用,物以有用为用。
是物为实,而钱为虚也。
故钱与物本无重轻,始以小钱等之。
物既定矣,而更以大钱,则大钱轻而物重矣。
始以铜钱等之,物既定矣,而更以铁钱,则铁钱轻而物重矣。
物非加重,本以小钱、铜钱为等,而大钱、铁钱轻于其所等故也。
何则?
小钱以一为一,而大钱以三为十故也。
铜钱以可运可积为贵,而铁钱不可运不可积为贱故也。
以其本无轻重,而相形乃为轻重。
故臣之说欲并夹锡与铁钱,通行于河北陕西河东三路,而禁使铜钱。
其三路所有铜钱,许过铜钱路分行用。
京东京西两路夹锡钱,许过铁钱路分行用。
河北陕西河东行使铜钱,京东京西行使夹锡铁钱,与铜钱之入三路,夹锡铁钱之入馀路,各论如私钱法。
如此则铁钱与物复相为等,而轻重自均矣。
陕西铁钱几废而可以复行,其利一也。
铜钱不流于敌国,其利二也。
敌人盗铸而无所复用,其利三也。
其或铁钱尚轻,物价贵,又有二说以济之。
铁钱脚重,转徙道路不便于往来,一也。
拘于三路而不可通于天下,不便于商贾,二也。
臣欲各于逐路转运司置交子,如川法,约所出之数桩钱以给,使便于往来,其说一也。
朝廷岁给逐路籴买之数,悉出见钱公据,许于京师或其馀铜钱路分就请,以便商贾,其说二也。
前日钞法交子之弊,不以钱出之,不以钱收之,所以不可行也。
今以所收大钱,桩留诸路。
京师以称之,则交钞为有实而可信于人,可行于天下。
其法既行,则铁钱必等,而国家常有三一之利。
盖必有水火之失,盗贼之虞。
往来之积,常居其一。
是以岁出交子公据,常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
此修夹锡铁钱之法也。
臣所谓修茶盐之法者,臣欲并酒法而总其盐钞算请之数,买搭息之数,榷酤净利之数,坊场买扑之数,通天下五等,而三之为上中下十有五等。
岁各出缗若干,一切弛其禁令,使民自便,国省官吏,而岁入有常,其利一也。
户出缗钱至少,而得以自便,其利二也。
小民各安其业,而商贾得通,其利三也。
奸盗不作,而刑罚可省,其利四也。
臣所谓修居养安济漏泽之法者,前日朝廷既常修之矣。
然其利未广,其费多。
臣诚欲广陛下之惠,息县之费,谓应天下鳏寡孤独之无归者,疾病之无养者,死亡之无葬者,宜令各许所在近便寺观,随宜收养葬薶。
每通计及若干人,给度牒一道。
如此则生养死葬者各得便,一利也。
天下寺观各得度人,二利也。
官无滥费而获实惠,三利也。
德泽益广而可以久行,四利也。
臣所谓修学校之法者,诚谓前日之法太烦而难守,费广难久。
官有一岁四科场之劳,士有五岁一应举之患。
春季一试,夏季一试,秋季一试,冬季一试,官吏之劳,纸劄之费,悉如贡举之法,是一岁而有四科场也,岂非官以为弊乎?
一试入县学,一年然后赴岁升。
再试入州学一年然后补内舍
三试升内舍一年然后补上舍
上舍者,岁终然后入辟雍
辟雍者,遇大比然后得推恩。
凡此数者,每试必得,必有考察,必遇大比,已五年矣。
而况试未必得,得未必有考察,贡未必遇大比,是又有七年之久者,有终身不得进者。
岂非士以为患乎?
臣欲广陛下教养之意而覈其实,简有司选试之法而省其费,谓宜州置州学教授一员,命官充之。
选有学行者,视其资秩,为请给人从之数。
县置县学教授一员,举人充之,月给职钱五千。
学生之入县学者,不试不给食。
学生之入州学者,初岁一试外舍,取文理通者,不限以数。
比岁再试内舍,取外舍十之一。
三岁再试上舍,取外舍十之一,于是贡于太学
太学总天下所贡之数而大比焉,又取十之一,乃奏名而官之。
应三舍生愿在学与游学于外者,听其自便。
内舍以上,官给食。
若在外犯公罪徒,私罪杖,虽赎,及在学犯第二等以上罚者,各不得预试。
每大比之后,一再试如初法。
尝预贡者免试外舍
至于试士之法,其弊亦久。
人守一经,无不出之题;
文为一格,无甚高之论。
以博学好古为迂阔,以缀缉时文为捷径。
是以老成久学之士未必得,而后生浅闻之徒多预选。
臣谓宜革选试之法,使人试《五经》大义各一条为第一场,子史时务策各一道为第二场,宏词为第三场。
如此则才高实学者,无不遇之叹;
而新进寡学者,无滥得之幸。
是为今日学校之所养者,必为他日三舍之所选;
今日三舍之所选者,必为他日朝廷之所用。
学校益广,一利也。
考选益精,二利也。
士得自便,三利也。
所费至省,四利也。
臣所谓修吏役之法者,其说有二:以田募吏,一说也。
以兵代役,二说也。
以田募吏之法:水田上等一顷,中等一顷半,下等二顷;
陆田上等二顷,中等三顷,下等四顷。
州县每案募吏一人,使世其职,身殁听以子孙家人承代,试而后补。
犯枉法自盗赃者,还其田别募。
随其案之职务烦简,许保任书手一人至三人,月给雇直三千。
犯枉法自盗赃者同罪。
馀罪轻重有差。
如此则吏得久其职而可以责任,一利也。
人知自爱而重犯法,二利也。
民不受弊,三利也。
雇直可省,四利也。
以兵代役之法:应州散从,县雇手力,悉易以厢军,厢军不足以禁军。
其教阅更代差出,各如本法,即不得下乡干当公事。
如此则雇役可省,其利一也。
兵无冗食,其利二也。
臣所谓修转输之法者,臣诚以为领使太烦,转输不一,财散而费广,权分而势轻。
臣欲悉减诸司官,每路只置转运使一员,使转输财赋;
按察使一员,使察廉吏治。
皆以望重品高者为之,许各辟官属,分治其事。
如此则权一而事治,其利一也。
官省而费轻,其利二也。
凡此十说,臣皆推原陛下仁圣之美意,修广今日已行之良法,于当更之时,顺民悦之情,定一代之典,为万世之利。
至于事之缓急,行之先后,法之纤悉,傥蒙万几之暇,留神听览,或有可采。
别其条对,出自宸衷,断而行之。
臣非敢怀邪而观望,希卖而幸进。
惟欲陛下受天命无穷之福,天下安陛下和乐之政,宗庙永宁,社稷永固,臣之愿也。
南宋 · 释惟谨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年方十五去游方,终日修行学道忙。
说我半生辛苦事,石人应下泪千行(清钱尚濠辑《买愁集》卷下)
洪稚存编修 其四 己巳 清 · 赵翼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出处:瓯北集卷五十一
本拟凭君作替人,岂知先我委穷尘。
江淹谁与收残锦,王翰空教卜近邻(余与君共一条街)
和韵诗常推劲敌,卖文钱尚赈饥民。
更从何处论阴德,救得苍生反殒身丁卯捐赈,君独任其劳)
买陂塘 拟筑见山楼未果寄题勺园 清 · 冯登府
 押词韵第七部 出处:种芸仙馆词
忆年来、香茅一把,经营手几曾断。
六峰远近排青闼,添个小楼四面。
归计倦。
算买树臞庵,三万钱尚欠。
何时能办。
要明月东阳,渌波西瀼,突兀眼中见。

平生志,位置燠房凉馆
山池五亩居半。
打头先受飘摇恨,春雨昔邪都遍。
差自遣。
但赢得、菰田棱收未晚。
柴门岁晏。
早稻堆尖,秋桑酒老,日日醉村店。